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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臺灣地區醫療網推動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會之任務如左:
一、關於建立台灣地區醫療網政策之研擬與規劃。
二、關於台灣地區各醫療區域醫事人力及設施發展目標之研議事項。
三、關於醫療網計畫工作優先順序之審議事項。
四、關於醫療網計畫相關法令規章之研議事項。
五、關於各系統醫療院所間交流合作之研議事項。
六、關於協調其他機構配合推動醫療網計畫之研議事項。
七、關於醫療網計畫執行成果評估之研議事項。
八、其他有關建立台灣地區醫療網之研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