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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臺灣地區醫療網推動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行政院衛生署 (以下簡稱本署) 為推動籌建台灣地區醫療網工作,依本署
組織法第十八條規定,設台灣地區醫療網推動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