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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局置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
員;副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襄理局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