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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組織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衛生福利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署就主管事務,對於直轄市及縣 (市) 政府之命令或處分,認為有違背
法令或逾越權限者,得報請行政院廢止或撤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