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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大眾捷運系統地面路線設置管理養護及費用分擔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捷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大眾捷運系統地面路線於共用車道及路口發生設備異常等緊急狀況時,營運機構採取必要安全措施及修復,應通報該管道路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