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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民間投資建設大眾捷運系統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投資人為大眾捷運系統之建設,從事之土木建築工程所需各項執照,必要
時得由地方主管機關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協調相關事務之主管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