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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龜山島登島收費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龜山島登島收費基準如下:
一、環境清潔維護費新臺幣四十元。
二、登島設施維護費新臺幣六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