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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觀光遊樂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觀光遊樂業委託他人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全部或一部時,應對受託人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為適當之監督,並明確約定相關監督事項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