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觀光旅館業知悉旅客罹患疾病或受傷時,應提供必要之協助。
消防或警察機關為執行公務或救援旅客,有進入旅客房間之必要性及急迫性,觀光旅館業應主動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