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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所定各項商業服務設施,包括機場專用區內之停車場、航廈內之免稅商店、餐飲賣店、一般商店、商業廣告、自動販賣機、花藝店、保險櫃檯、電信服務及其他具商業性質之服務提供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