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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航空器失事及重大意外事件調查處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航空器失事或重大意外事件,涉及本國軍事機關之飛航管理或政府航空器
之飛航操作者,飛安會就該涉及事項應會同各該機關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