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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北飛航情報區中外航空器飛航申請處理及管制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許可進入本區之中外航空器,應於進入本區前一場站填寫飛行計畫,並詳
閱有關本區發布之飛航公告,俾免臨時變更飛行計畫、誤進軍事演習危險
區域,或發生意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