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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正國際機場飛機修護棚廠及其附屬設備出租使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棚廠承租人如因業務需要增裝固定設施時,應先經中正國際航空站之同意
,既有之設施裝備非經中正國際航空站同意不得拆除或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