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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空運便利實施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0 條
除因違犯我國有關法律外,外籍民用航空器,地面裝備,備份零件,以及
技術供應品,而為經營服務國際空運業務之用者,可免受徵用或強制執行
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