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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2 條
符合證書、船舶安全管理證書、臨時符合證書或臨時船舶安全管理證書換發前,安全管理機構應向航政機關繳銷原領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