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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高速船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高速船所有人、營運人或船長應適時更新航路操作手冊、船舶操作手冊、船舶維修手冊及船舶保養計畫送請航政機關審查後置於船上,並由船長依手冊規定操作、演練、保養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