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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高速船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9 條
載客之高速船所有人或營運人應於開航前提供船長下列資料,並備置於船公司:
一、乘客名冊。
二、緊急情況時需要特別照料或協助者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