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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輪機員分為一等輪機員、二等輪機員、三等輪機員。
一等輪機員包括一等輪機長、一等大管輪、一等管輪。二等輪機員包括二等輪機長、二等大管輪、二等管輪。三等輪機員包括三等輪機長、三等管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