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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員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0-1 條
為維護船舶及航行安全,雇用人應依規定配置足夠之合格船員,始得開航。
前項各航線、種類、大小之航行船舶船員最低安全配置標準,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