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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船員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2 條
船員非因執行職務而受傷或患病已逾十六週者,雇用人得停止醫療費用之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