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個別貨品所需之船型依附表十四「c」欄之規定。如船舶係用以載運兩種以上貨品,其受損標準應依該貨品之最嚴格船型規定。但其貨艙櫃位置仍依個別貨品之有關船型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