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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外國籍船員僱用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受僱之外國籍船員於調派候船、辦理有關手續或護送回僱傭地之期間,偏
用之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營運人均應妥予照料,並負擔旅費及其他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