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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員服務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4-4 條
雇用人對前條上船進行短期教學訓練之學生,可視自身業務需要,依第七十四條之一第二項規定,雙方簽訂船員定期僱傭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