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員服務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0 條
實施通用乙級船員制度之船舶,其通用乙級船員指下列各級海員:
一、通用長。
二、副通用長。
三、通用員。
四、副通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