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舶登記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船舶登記簿應依次編列號數,記明於簿面,並於簿面及每頁騎縫處加蓋航政主管機關騎縫章,簿面之裏面記明其頁數,均由主辦人員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