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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舶登記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2 條
為登記所有權之船舶,如在建造中已有抵押權之登記者,其船籍港不屬於登記抵押權之主管機關管轄時,申請書內應附具登記抵押權之影本及登記抵押權權利人之承諾字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