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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氣墊船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5 條
乘客用椅應固定裝設於甲板,不得因船舶之搖擺而移動。但位於通道旁者得採用摺疊式堅固座椅。各椅並應適當裝設人員安全帶或相當設施。
自任一座椅中心點至通道邊之距離不得超過二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