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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氣墊船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 條
氣墊船輪機裝備在安裝中應依左列規定施行檢驗,並於正常運轉下試車:
一、燃油櫃及管系之每一裝置按認可圖說施行檢查試驗。
二、電力裝置按認可圖說施行安裝中及安裝後檢驗,並提出各主要構件之試驗證明。
三、泵系、警報系統、燃油關閉裝置之安裝及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