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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舶設備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3 條
每一拋繩器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具備合理之準確度。
二、至少包括四條繩子,每條牽繩斷裂強度不得少於二千牛頓。
三、備有簡要之說明書,說明拋繩器之使用方法。
四、以手槍發射火箭者,其火箭,或火箭及繩成一整體之組合件應裝於防水箱內,另繩與火箭連同引燃設施應存放於抗風雨之容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