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6 條
部分裝載艙間假定體積傾側力矩之計算,穀面未依第四章第三節規定穩固時,其移動後之穀面傾側角應假定與水平成二十五度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