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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4 條
航行國內航線船舶之載重方框,係一正方形,位於船舯部甲板線之垂直下方,其外對角線之長為三百毫米、寬為二十五毫米,與一長四百五十毫米、寬二十五毫米之水平橫線組合而成,該方框之兩對角線一為垂直,一為水平,該水平橫線上緣之中點與載重線方框對角線之交點相合。自此橫線上緣至甲板線上緣之垂直距離即為所勘劃之夏期乾舷值。(附圖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