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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申請人經主管機關實地評鑑合格,與主管機關簽訂公眾電信網路委託審驗契約(以下簡稱委託契約),並經主管機關核發公眾電信網路審驗驗證機構認證證書(以下簡稱認證證書),始得辦理公眾電信網路委託審驗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