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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眾電信網路檢驗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網路性能檢驗之檢驗項目、測試方法及合格基準依公眾電信網路審驗技術規範、微波電臺審驗技術規範、衛星地球電臺審驗技術規範、無線廣播電臺審驗技術規範及無線電視電臺審驗技術規範之審驗規定辦理。
抽檢數量及合格判定基準依前項所列技術規範規定,並以正常檢驗抽樣數量十分之一為原則。但主管機關依第七條辦理網路性能不定期檢驗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