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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推動通訊傳播產業創新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申請人應檢具申請書、計畫書及相關資料,向本會提出。
前項申請書應載明下列項目:
一、計畫目標。
二、計畫內容與本辦法關聯性。
三、執行期程及進度。
四、經費分配。
五、人力配置。
六、預期成果或效益。
七、具體衡量之績效指標。
八、其他經本會指定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