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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推動通訊傳播產業創新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本會就受補助計畫進行之考評,得列為本會未來補助審核之依據。
受補助單位應依核定之計畫書確實執行。因執行需求須變更計畫內容或因故未能履行者,應即以書面述明理由及提出變更方式或措施,報經本會核准後,始得變更或終止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