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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4 條
本會得揭露取得審驗證明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射頻模組(組件)之審驗證明、外觀照片、不含電路板之檢驗報告或測試報告等審驗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