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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漁船及航行國內航線船舶設置無線電通信設備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船舶電信人員於出航前應切實檢查通信設備,如發現故障時,應停止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