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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架空電信及供電線路平行交叉共架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架空電信線路與供電線路互相平行交叉或共架一桿時,應依本規則之規定
架設。但對任何一方均無妨礙影響者,仍分別依照各主管機關發布之規則
架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