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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簡易人壽保險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要保人得隨時向保險人聲明終止保險契約;其終止效力,不溯及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