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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郵政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30 條
郵件封裝服務項目如左:
一、出售常用之封裝材料。
二、代辦封裝。
封裝材料一經售出,不得出價收回,其規格及售價由郵政總局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