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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常壓液態罐槽車罐槽體檢驗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檢驗許可之有效期間為三年,期滿前二個月,檢驗機構得依本辦法規定重新申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