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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路委託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公路用地之所有權或地上權,仍為原公路主管機關所管有,不因委託管理而變更;在委託管理期間取得之土地所有權或地上權,仍應以原公路主管機關登記之。但依前條規定於委託管理契約書另有協議約定者,從其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