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利用空地申請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之臨時路外停車場係指在道路之路面外,以平面式、立體式、機械式或塔臺式等所設,除基礎外其主體結構非以鋼筋混凝土闢建並得為隨時拆遷,供停放車輛之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