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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汽車責任保險作業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左:
一、汽車肇事致第三人或乘客身體傷害或死亡之賠償,或醫療費用之給付

二、汽車責任保險之作業經費。
三、汽車責任險監理委員會所需之管理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