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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專用公路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專用公路之養護,由該管公路主管機關考核,如認為養護不良者,應限期改善,逾期不為改善,顯有影響行車安全者,應即封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