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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1 條
貨物依其性質、價值、重量體積、用途及運輸情形等,須加成或減成收費者,由各類汽車貨運業公會參照汽車客、貨運運價準則擬訂,報請中央公路主管機關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