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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9 條
公路經過市區道路部分,其修建經費由公路主管機關與市區道路主管機關協商辦理,但上級機關另有規定時,依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