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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國營鐵路列車駕駛執照之種類如下:
一、國營鐵路客貨動力車駕駛執照。
二、國營鐵路維修工程車駕駛執照。
三、國營鐵路車輛調動機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