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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檢定委託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術科檢定考試官執行檢定時,應獨立、公正及專業,不得有任何不當且影響檢定結果之行為。
受委託者對其術科檢定考試官,不得干涉或影響其檢定判斷,並不得命其作不實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