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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業務全國性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4 條
財團法人得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項目及財務報表等資料,並應建立內部控制,以確保電子硬體、軟體、資料儲存媒體及會計資料之安全、正確與完整性。